1. 此优惠只适用于购买金光飞航市区航线标准舱及头等舱正价船票。
2. 每人每天最多可购买四张单程优惠船票。每张凭证仅可使用一(1)次。
3. 为兑换优惠,每张凭证的有效期为娱乐表演、演唱会或会展当日起计前后各一个月。
4. 所有航程必须于优惠期结束前(即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)完成。
5. 优惠船票结算货币为港币。
6. 优惠船票视乎座位供应实际状况而定,数量有限,先到先得。
7. 优惠船票只适用于购买之当日当次航班。
8. 此优惠不可与其他推广、折扣优惠、消费券、现金券、相关福利、代金及积分(包括奖赏推广钱)同时使用。
9. 船票一经发出,不得作任何更改、退票或退款。
10. 优惠船票不可升等至贵宾舱。
11. 所有经涂改或已损毁之船票均视为无效。
12. 金光渡轮有限公司(「本公司」)将不会负责及补发任何遗失或被盗的船票。
13. 此优惠受本公司「乘客及行李运载条款」约束。
14.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、暂停、终止此优惠或本条款及细则之权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15. 倘出现与此优惠及/或本条款与细则有关之争议,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。
16. 如本条款及细则之英文及中文版本有任何差异,概以英文版本为准。